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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简称公众号。曾命名为“官号平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最终定位为“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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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即公众号。曾命名为“官号平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最终定位为“公众平台”,无疑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微信对后续更大的期望。

利用公众账号平台进行自媒体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进行多种媒体性行为活动,如商家通过申请公众微信服务号通过二次开发展示商家微官网、微会员、微活跃、微支付、微活动、微报名、微分享、微名片等,已经形成了主流的线上线下微信互动营销方式。

2018年1月5日,微信公众平台公告:规范“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类信息发布。即日起微信公众平台将打击微信安全中心的打击行动,针对相关诈骗、诈骗等违法违规信息和“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期货、外汇、大宗商品、电子货币等本金或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投资产品。

2018年7月19日,微信公众平台“崇拜可崇拜作家”暂时下线。

2019年8月26日,微信公众平台已经汇聚超2000万公众账号,作者通过原创文章和原创视频有了自己的品牌,成为了微信里的创业者。

发展历程

微信公众平台于2012年08月23日正式上线;

微信公众平台2013年6月新增自定义LBS数据;10月19日,微信LBS图文回复是由商户设置店铺位置,用户提交当前所在位置后,可以找到最近的商户店铺;

微信在2013年8月5日从4.5版本升级到了5.0版本,同时微信公众平台也做了大幅调整,微信公众账号被拆分订阅号和服务号,运营主体是组织(比如企业、媒体、公益组织))的,可以申请服务号,运营主体是组织和个人的可以申请订阅号,但是个人不能申请服务号。

2017年4月19日17:00起,iOS版微信公众平台崇拜功能将被关闭,安卓等版本微信崇拜功能不出行。

2018年2月8日,微信公众平台新增修改文章错别字功能。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表示,为了给运营商、读者提供更友好的编辑、阅读体验,公众平台新增修改文章错别字功能,支持运营商者对已群发文章进行小范围修改。每篇文章允许被修改一次,修改范围仅限正文内五个字;6月20日,订阅号正式改版上线;6月27日,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开放转载功能,文章可以直接被转载,另外转载文章也可以崇拜作者;7月19日,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可崇拜作者”暂时下线。微信公众平台表示,维护期间,不再支持将文章设置为作者开放转载;转载时,不再支持填写推荐语和赞赏文章,其他功能不出行。用户仍可通过白名单转载和分享功能进行转载授权,已经发布的不会文章受到影响;11月16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称,公众号注册将做调整: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2个调整为1个;企业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

2022年11月,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称,平台发现部分运营者提供乐透、数字、基诺等类型“彩票预测”服务,由公告收取用户费用。由于彩票中奖本身是小概率事件,感应用户付费购买彩票结果预测的给用户造成了财产损失,产生了坐标系与投诉,影响平台用户体验,因此平台可能出现此类内容及服务进一步规范

2023年8月15日消息,记者获悉,微信公众号新增图片修改功能,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的“修改”入口进入,可以看到提示“新增图片”。只需点击文章中需要删除修改或者替换的图片,可以修改。含义是,最多可3张图片。

不同账号区别

服务号功能

公众平台服务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账号类型,旨在为用户提供服务。

1、1个月(自然月)内只能发送4条群发消息。

2、发送订阅用户(粉丝)的消息,会显示在对方的聊天列表中,相对于微信的首页。

3、服务号会在订阅用户(粉丝)的通讯录中。通讯录中有一个公众号的文件夹,点开可以查看所有服务号。

4、服务号可申请自定义菜单。

订阅号功能

公众平台订阅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账号类型,旨在为用户提供信息。

1、每天(24小时内)可以发送1条群发消息。

2、发送给订阅用户(粉丝)的消息,会显示在对方的“订阅号”文件夹中。点击两次才可以打开。

3、在订阅用户(粉丝)的通讯录中,订阅号将被放入订阅号文件夹中。

备注:在微信4.5版本申请的订阅号之前可以有一次机会升级到服务号,新注册的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在注册到第四步的时候有一个选择类型让你选择订阅号或者服务号,这一次选择是可以改变的,一定要确定好,作为企业推荐选择服务号,因为升级对服务号腾讯会有一些高级接口开放,企业不能更好的利用你客户的公众平台服务。

个人申请,只能申请订阅号。

企业号功能

公众平台企业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账号类型,旨在帮助企业、政府机关、学校政府、医院等事业单位和非组织建立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及内部IT系统间的连接,并能有效地简化管理流程、提高信息的沟通和良好的效率、提升对一线员工的服务及管理能力。

平台使用

功能定位

微信主要价值:让企业的服务意识提升,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企业可以更好的提供服务、运营方案上面有很多方式,可以是第三方开发者模式;也可以是简单的编辑模式;可以不管哪种模式,微信公众平台这里大家以内容取胜,不要随意去刷粉丝,很容易封号;

群发群体:公众号主动向用户群体重要通知或兴趣内容;

自动回复:用户根据指定关键字,主动向公号获取常规消息;

1对1交流:公号针对用户的特殊疑问,为用户提供1对1的对话解答服务。

账号申请

可以登录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注册公众微信账号,确认成为公共账号用户。申请的中文名称是可以重复的,你不需要担心上面有人抢注了你的微信公众号,但是微信号是唯一的,且不可修改。

确认公共账号后,即可进入微信公众平台的后台。

后台很简洁。主要有实时交流、消息发送和素材管理。用户对自己的粉丝分组管理,实时交流都可以在这个界面完成。

平台类型

2013年8月5日,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升级,将微信公众平台拆分订阅号和服务号两种类型。

服务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账号类型,旨在为用户提供服务。服务号一个月内只能发送四条群发消息。服务号发给用户的消息,会显示在用户的聊天列表中。并且,在发送消息给用户时,用户将收到即时的消息提醒。

订阅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账号类型,为用户提供信息和资讯。订阅号每天可以发送一条群发消息。订阅号发给用户的消息,将会显示在用户的订阅号文件夹中。在发送消息给用户时,用户不会收到即时消息提醒。在用户的通讯录中,订阅号将被放入订阅号文件夹中。

但两种类型都可以进行开发,可以将订阅号开发菜单,服务号直接使用菜单。

除此之外还更新了:

1.服务号可以申请自定义菜单。

2.使用QQ登录的公众号,可以升级为邮箱登录一个月可更换。

3.使用邮箱登录的公众号,可以修改登录邮箱。

4.编辑图文消息任选填作者。

5.群发消息可以同步到腾讯微博。

运营主体为组织,可以在新注册的时候选择成为服务号或者订阅号。之前注册的公众号,默认为订阅号,可升级为服务号。

发布方式

它最重要的发布和订阅方式,都在设置中会找到一个如下格式的二维码,品牌ID放在二维码的中间。

你也可以有其他方式来订阅微信公众账号。比如,通过微信号进行订阅,在微信上直接点按“添加好友”——“按号码查找”,输入“账号(字母,数字,下划数组合) )并且以字母开头但是)”就可以查找并关注您感兴趣的内容。对于开放的微信公众号,大部分微信号格式这样的英文数字申请组成的微信号,并不利于记忆和查找(另外,微信上面还可以通过发送名片的方式把你喜欢的微信公众账号ID发送给好友)。

消息主体

普通的公众账号,可以群发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类别的内容。

而认证的账号,拥有更高的权限,能够拥有更漂亮的图文信息。这类图文信息也许是单条的,也许还是一个专题。

分类订阅

在主动干扰方面,但是用户订阅的增加可能还会增加这个方面的困扰。据我了解,下一个版本的主动版本将全部取消声音提醒,以便把私人信息和内容消息区分。而最重要的是,恐怕还是内容和品牌的选择问题——人们会喜欢精致而精致的信息,而且随时可以离开。

门口小节目

在公众平台里可以快速创建门店小程序。运营者只需要简单填写自己的企业或者门店的名称、简介、营业时间、联系方式、断层和图片等信息,不需要复杂的开发,就可以快速生成一个类似店铺名片的小程序,并支持放在公众号的自定义菜单、图文消息和模版消息等场景中使用。

人性设置

群发助手

由于公共账号无法在手持设备上登录,因此,个人公众号可以绑定一个私人微信账号,并可以在私人账号上通过公众号助手,向所有公众号的粉丝群发消息。每次发送消息的时候都会被询问“是否确认发送”,消息提交过程比一般微信号的发送过程稍慢。

自动回复

由于是一对多的点对点方式,微信公众平台后台设置了自动回复选项,用户可以通过添加一些关键词(可以添加多个关键词)方便自动处理常用的查询和疑问。

你可以尝试和我们的官方账号互动,看看它是怎么自动回复的。不过,我们的自动回复其实对于非明星类的小或者媒体品牌来说,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选择,都喜欢真正交流的乐趣和温暖。

认证类型

认证的媒体,在微信的详细资料页面上面有一些品牌的认证细节和官方链接。

数据统计

2013年8月29日,微信公众平台数据统计功能正式上线,至此公众平台的用户、发布数据等养老服务。

数据统计功能大致分为用户分析、图文分析、消息分析三类:

用户分析查看任意时间段内用户数的增长、取消关注和用户属性等统计;群发图文消息分析,查看任意时间段内图文消息群发效果的统计,包括送达人数、阅读人数和转发人数等分析;消息分析可查看针对用户发送的消息的统计,包括消息发送人数、次数等分析;成为开发者的公众号,可以查看接口调用的相关统计。

平台认证

微信公众号主要针对名人、政府、媒体、企业等机构推出的合作推广业务。这里可以通过微信渠道将品牌推广给上亿的微信用户,减少宣传成本,塑造品牌形象,更加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形象。微信公众号的口号是“再小个体,也有自己品牌”,足以见得其作用。

公众号认证

微信认证,也称微信公众号认证。可以通过微博、网站等途径,推广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获取更多订阅用户,扩大影响力。在2013年10月29日微信对公众平台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服务号可申请微信认证,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认证标识、并同时开通高级接口权限。订阅号仍可以微博认证。

最新的公众号认证是300元/次,注意这个认证是每次收费提醒300元,这次如果申请没有通过300元是不退的,还得继续消费(所以需要认证的一定要组织认证)将所需要的数据和各方面信息提交正确)。如果通过,今年继续收费。

微信团队于2014年1月24日做出了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更新通知,具体内容是:微信公众平台已开放订阅号的企业类型认证,流程与服务号完全一致。所有认证成功的账号(包括微信) )认证和已获得关联微博认证的账号)都可以自动获得自定义菜单。企业组织类型的微博认证入口已关闭,同时由于微信认证不支持个人认证。

通过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了9种新的开发接口,通过这些接口企业和媒体、机构的公众平台可以开发出更多的微信应用,打造更强大的微信公众平台。

公众号用途

微信公众账号的用途非常广泛,政府、媒体、企业、明星等都开始纷纷建立独立的微信公众账号平台。在上面进行个人企业等文化活动的宣传营销。

可以在设置里面绑定一个私人微信号,利用微信公众号助手群发消息,随时查看消息群发状态。利用公众账号平台进行自媒体活动,说简单就是进行分散多的媒体性行为活动,比如商业通过基于微信公众平台对接的微信会员云营销系统形成商户微官网、微会员、微主体、微支付、微活动,已经成为主流的线上线下微信互动营销方式。

手机纪检平台

2013年11月21日,“廉洁广州”微信公众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这引发了民众监督权力运行又多了一条便捷新路径。据悉,这是中国首个“手机纪检”平台。

“廉洁”广州微信公众平台一期主要包括两项功能: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信息查询服务模块以及建设行政执法结果查询模块。例如,通过该微信公众平台,下面可以了解其中村(居)财务收支明细表、各地分红明细表、低保家庭公布表、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公示等;行政相对人可实时查询执法案件处理结果并反馈评价意见。

运营要点

1.切忌用微博的方法运营企业微信。

2.尽量增加企业微信的粉丝。

3.回归企业微信的本质,互动。

4.内容主体并不能算作互动。

5.与自身业务最大化结合。

加友方法

路径添加

微信公众平台无法主动去添加好友,只能被别人添加为好友,通过认证的用户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被搜索。在微信中点击好友们→添加好友→扫描二维码→把需要关注用户的二维码图案取景框内→添加关注的人。添加关注成为粉丝后,关注的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消息与您互动。

个人也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号的方法,来添加关注公众平台。公众账号平台无法搜索和添加任何人。

实名认证

微信4.5新版本2013年2月6日登录Appstore,多种新功能同时到来,还有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开启微信实名认证,粉丝超过500的公众账号,企业个人均按负责人身份认证。由于微信实名认证过程较为复杂,很多公共账号无法正常登陆并及时更新。

认证时,填写公众账号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机号、单位名称、职务和住址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以增加账号可信任。

此外,微信公众平台还进行了如下调整:

1、增加高级功能选项,用户可以在编辑模式和开发模式中选择一个使用。

2、设置选项里只保留账号信息、公众号手机助手2项,被添加消息自动回复、自定义规则回复2个重要功能选项被删除。

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

为了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你应该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席位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发布信息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监护人的监护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禁止人使用条款。

范围

1 本协议是您与腾讯之间关于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订购的协议。“腾讯”是指腾讯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微信公众账号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你”。“其他用户”是指包括订阅用户、其他微信公众账号用户和微信用户等除用户本人外部与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相关的用户。

2 本服务是腾讯微信针对个人或企业用户推出的合作推广业务,用户注册微信公众账号后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品牌推广。微信用户关注微信公众账号后将成为该账号订阅用户,微信公众账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消息与订阅用户进行互动。

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且您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特定的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有特定的服务声明,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告公告等(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有关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你也应该遵守。你对任何专项规则的接受,即视为您对本协议全部接受。

账号注册认证

1 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公众账号可以通过QQ号码或电子邮箱账号进行绑定注册,请您使用未与微信账号已绑定的QQ号码或电子邮箱账号注册微信公众号腾讯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账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更改,关于您使用账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QQ号码》、相关账号使用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发布的专门规则。

2 用户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对微信公众账号申请微信认证。认证账号数据信息来源于微博认证等渠道,微信公众平台不再对认证账号信息进行独立审查,认证流程由认证系统自动验证完成。应当对所认证账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损失独立承担责任,与微信公众平台无关。如因此给腾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微信认证支持什么类型?

服务号:企业、媒体

订阅号:媒体、政府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其他营利组织、艺人。

注:个人类型仅支持微博认证。

温馨提示:

微信认证选择微信公众账号认证类型时,请您根据“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显示的机构类型进行选择。

信息保护

1、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信息,请保留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腾讯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服务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如果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2、腾讯与用户共同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腾讯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您的同意下,腾讯不会向腾讯以外的公司、组织或个人泄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3、您通过本服务、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充分尊重,您不得以收集、复制、存储、传播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内容规范

1 本条所述平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账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2 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破坏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转移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3 您理解并同意贡献,微信公众平台一直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社区的网络环境,您不得利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侵犯以及用户其他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含有任何性或性的暗示;

(2)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四)含有其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使用规则

1.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申请认证、账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2.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进行行为如下:

(1)提交、发布暗示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的名义;

(2)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3)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以欺骗、欺骗他人的;

(四)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5)申请微信认证资料与注册信息内容不一致的,或者推广内容与注册信息所公示身份相关的;

(6)默认腾讯书面许可使用其他微信公众账号、微信账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相互推广的;

(7)默认腾讯授权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及相关系统;

(8)利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9)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十)违反其他合法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腾讯未明确授权的行为。

账号管理

1.微信公众账号的申请注册人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微信公众账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原创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因经营需要,可以恢复用户的微信公众账号。

2.用户有责任保管注册账户信息及账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注册账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账户或密码信息。在怀疑他人时使用您的账户或密码时,您同意立即通知腾讯公司。

3.用户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正确、适当地使用本服务,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腾讯公司有权违反本协议终止为违约用户微信公众账号提供服务。保留在任何时候收回微信公众账号、用户名的权利。

4.用户在注册微信公众账号时,系统会让你自动匹配微信号,你可以对微信号进行设置,但只能设置一次,设置微信号后将无法修改。

5.用户注册微信公众账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账号,腾讯可以恢复该账号,从而造成资源浪费,由此产生的问题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数据的储存

1.腾讯不对您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存储失败负责。

2.腾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后存储期限,并在服务器上分配最大的数据存储空间等。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3.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腾讯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删除您的数据。停止服务、终止或取消后,腾讯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

风险及免责

1.您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由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必须为自己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用户对微信公众平台中的内容自行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腾讯不可能对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您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方式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请立即向微信公众平台举报或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2.您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腾讯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未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责任风险。

知识产权声明

1、腾讯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2、除有特别声明外,腾讯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腾讯所有。

3、在腾讯本服务中使用的“QQ”、“腾讯”、“TENCENT”及企鹅形象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腾讯所有。

4、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内容均受法律保护,未经腾讯、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法律责任

1.若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立即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账号封禁处罚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认证账号除上述处罚措施外,腾讯有权取消其账号认证身份,并视情节临时或决定永久封禁相关账号认证资质。

2.您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法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员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违反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任何第三方承担的任何指控、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应赔偿腾讯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净化之严重。

生效与变更

1.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2.腾讯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找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3.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停止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

其他协议

1.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上述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与本协议相同。

2.本协议适用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3.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4.如果你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矛盾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矛盾或争议本提交协议地取代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5.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图方便阅读,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6.本协议条款因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平台更新

2013年10月29日微信公众平台更新内容:

  1. 开放全新的认证体系,支持服务号进行新的微信认证。

2.开放高级接口,新的微信认证完成后,获得高级接口。

服务号微信认证后,可立即获得包括客服接口、网页授权等更多接口能力。

3.新增开发者问答系统,给开发者提供一个互动交流平台。

公众平台开发者问答系统主要用于开发者之间交流互助,开发者问答系统可以从高级功能的开发模式页面进入

4.公众平台界面进行了改版,以提供更多的易用体验。

公众平台导航栏改为了垂直向,各类细节总共调整了381个项目,以提供更多易用的细节。

微信公众平台2013.12.02更新说明

1.视频消息改造,增加标题和描述

在素材管理中新建视频素材时,需增加标题和描述。开发者在使用接口发送视频消息时,也可选填标题和描述参数。

2.开发者可使用手机号来申请接口测试账号,体验高级接口

开发者可使用手机号申请测试账号,测试账号仅可用于开发者接口体验。

3.其他

请开发者注意,上传多媒体文件接口的路径已被修改,请使用新路径调用接口(一个月后将取消旧接口路径)。

微信公众平台2014.02.28更新说明

1.新增安全中心,随时随地保障登录安全

2.上传的视频文件支持来自微视

3.消息管理可隐藏关键词消息,方便查找

微信公众平台2014.03.04更新说明

微信公众平台2014.03.04做出了两个更新,内容分别为下:

1.公众平台开发接口PHP SDK更新,解决有时无法接收用户消息的问题

由于旧版本公众平台开发接口的PHP SDK中,对于排序算法处理不规范,容易导致开发模式代码下用户自主过来的消息签名有误,我们对PHP SDK进行了更新,更新如下图所示:

如果开发者在使用公众平台提供的PHP SDK时,遇到用户消息偶尔无法接收的问题,请重新下载sdk。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对于给您带来的麻烦,我们深表歉意。

2.微信支付申请指引

微信公众号运营者:

微信支付已正式开放申请。

已通过微信认证的服务号可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服务”—“服务中心”—“商户功能”提交资料(详细指引请参考商户服务中心),申请公众号或支付App支付功能。

2014年04月15日微信公众平台更新

为了增强公众账号的服务能力,所有服务号的群发次数由原来的每月1次改为每月(自然月)4次。

另外对已微信认证的服务号,开放公众平台高级群发接口,开发者可以通过高级群发接口实现更灵活的群发,查看详情。

2015年07月08日微信公众平台更新

微信公众平台推出运营中心

为构建健康良好的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平台一直在开展针对违规、扰乱生态行为的整治工作,为了让公众号运营者更清晰地了解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规则,我们推出了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手机版本),也请运营者们收藏并随时浏览阅读,查看详情。

2017年3月1日,微信公众平台“账号迁移”开始流程公测,符合要求的微信公众号,可将粉丝、文章素材、违规记录等迁移到另一个公众号。迁移完成后,原公众号随之而来注销。不过,账号迁移暂时无法用于个人账号。

2017年4月19日17:00起,iOS版微信公众平台崇拜功能将被关闭,安卓等其他版本微信崇拜功能不出行。

2018年6月6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公众号崇拜功能升级为“喜欢作者”,开启了崇拜的文章在原创文章底部有“喜欢作者”的入口。在iOS版和Android版微信上都可以使用。

2018年9月25日,增加了“可以拍一个自己的表情”和“聊天输入文字时可以长按换行”两个功能,改版了微信公众号列表页面。

微信系统公告

2014年04月25日,微信团队发布系统公告,由于技术升级,公众平台的开发接口的access_token长度将增长,其存储至少要保留512个字符空间。此修改将在1个月后生效,请开发者加速修改兼容。

返回码说明

返回代码

微信公众平台返回码说明

–1系统单一

0 请求成功

40001 验证失败

40002 不合法的票据类型

40003 不合法的OpenID

40004 不合法的媒体文件类型

40005 不合法的文件类型

40006 不合法的文件大小

40007 不合法的媒体文件ID

40008 不合法的消息类型

40009 不合法的图片文件大小

40010 不合法的语音文件大小

40011 不合法的视频文件大小

40012 不合法的最小文件大小

40013 不合法的APPID

40014 不合法的access_token

40015 不合法的菜单类型

40016 不合法的按钮个数

40017 不合法的按钮个数

40018 不合法的按钮名称长度

40019 不合法的按钮KEY长度

40020 不合法的按钮URL长度

40021 不合法的菜单版本号

40022 不合法的子菜单级数

40023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个数

40024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类型

40025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名称长度

40026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KEY长度

40027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URL长度

40028 不合法的自定义菜单使用用户

41001 缺少access_token参数

41002 缺少appid参数

41003 缺少refresh_token参数

41004 缺少秘密参数

41005 缺少多媒体文件数据

41006 缺少media_id参数

41007 缺少子菜单数据

42001 access_token超时

43001 需要GET请求

43002 需要POST请求

43003 需要HTTPS请求

44001 多媒体文件为空

44002 POST的数据包为空

44003 图文消息内容为空

45001多媒体文件大小超过限制

45002 消息内容超过限制

45003 标题字段超过限制

45004 描述字段超过限制

45005 链接字段超过限制

45006图片链接字段超过限制

45007 语音播放时间超过限制

45008图文消息超出限制

45009 接口调用超过限制

45010 创建菜单个数超过限制

46001 不存在媒体数据

46002 不存在菜单版本

46003 不存在的菜单数据

47001 解析JSON /XML内容错。

终止公众号

为提升用户体验,充分利用账号资源,针对微信公众平台部分申请后未完成注册的账号,或长期未登录和使用的账号进行规范:

1、自申请后80日未完成注册的账号。此类账号的申请注册流程将被终止,终止后,原注册所使用的邮箱信息可用于申请注册新的微信公众账号。

2、完成注册后,连续210日未登录的微信公众账号。此类账号被终止使用,终止后,原注册所使用的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微信号等信息可申请用于注册新的微信公众号账号。

3、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微信公众账号。此类账号将被终止使用,终止后,原注册所使用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微信号等信息不可用于申请注册新的微信公众账号。

4、关于动员上述类型账号终止注册及使用的执行方式,分列如下:

(1)未完成注册的账号,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注册,否则,按《规则》执行;

(2)长时间未登录的微信公众账号,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登录,否则,按《规则》执行;

(3)利用违法、违规或违约的微信公众账号,自行发布公告之日起按《规则》执行。

数据统计

数据评估

微信公众号浏览人数已经达到20,如你需要查询该站的相关权重信息,可以点击"5118数据""爱站数据""Chinaz数据"进入;以目前的网站数据参考,建议大家请以爱站数据为准,更多网站价值评估因素如:微信公众号的访问速度、搜索引擎收录以及索引量、用户体验等;当然要评估一个站的价值,最主要还是需要根据您自身的需求以及需要,一些确切的数据则需要找微信公众号的站长进行洽谈提供。如该站的IP、PV、跳出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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